截止2022年5月10日-业委会与双龙物业就地库与公共收益等问题的沟通进展
截止2022年5月10日-业委会与双龙物业就地库与公共收益等问题的沟通进展
2022年4月29日,业委会与双龙物业就地库与公共收益等问题展开讨论沟通,同时也请社区领导参与了协调,会后也进行了沟通,到今日为止,主要情况如下:
双龙物业:所有地下车位,停车服务费70元/车/月由双龙物业独立收取,所收费用用于基本服务的支出以及基于现状的设备设施的维护。车位租金90元/车/月由业委会自行收取,双龙物业不参与地下车位租金收取工作。
业委会:鉴于双龙物业收取车位租金后不愿意交还给业主,同时业委会提出的收取160元车位费后再支付双龙物业70元管理费,双龙物业不接受。为及时规避车库租金风险与维持小区稳定,后续地下人防车位租金90元/车/月,暂时只能由业委会单独收取。停车服务费70元/车/月由双龙物业独立收取,所收费用用于基本服务的支出(含地下车库水电费)以及基于现状的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用。具体实施细则与方案,业委会商讨后单独向业主汇报。
双龙物业:双龙物业在执行上述方案前双龙物业会到属地社区、街道、人防以及经开区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处理中泽资产管理的律所进行方案报备。
业委会:双龙物业向什么单位、什么人员汇报备案,与业委会无关,此行为属于双龙物业公司单方面行为,业委会无权干涉。
双龙物业:一期、二期、三期地下人防车位争议部分双龙物业支持业委会启动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业委会:已经联系律师,后续会起诉丽嘉物业、双龙物业,用法律途径索要一期、二期、三期有争议部分地下人防车位租金。
以上是到今日为止沟通情况,截止今日,物业虽说车位租金让业委会单独收取,但是又提出等他们向相关部门备案成功后,到目前为止未给明确时间点。另外,之前会议确定的由双龙物业提供车位、公共部位出租信息、公共收益的统计清单,也未提供。
在过去这段时间的沟通过程中,主要争议点如下:
对双龙物业提出的4月8日之前的一期、二期、三期租金不愿意打入专用账户与业委会账户的观点,业委会拒绝接受。业委会认为:
1、双龙物业是业委会聘请过来服务全体业主的服务管理公司,双龙物业入驻时,丽嘉物业已经离场,丽嘉物业没有权利签署所有和小区有关的协议合同,丽嘉物业与双龙物业签署的车位管理合同无效。
2、丽嘉物业取得的仅仅是一期地下人防车库使用权证,有效期是2017年10月至2020年10月。双龙物业入驻时间是2020年7月,即使丽嘉物业与双龙物业签委托管理合同,丽嘉委托管理车库的合同内容也仅限于2020年7月至2020年10月之间一期地下人防车库部分。
因此,一期、二期、 三期双龙物业已收取的租金,业委会决定单独走法律诉讼途经找双龙物业索要此租金。
业委会已经提供了证明文件,证明了地下人防工程由全体业主投资建设,双龙物业不认可,认为开发商破产管理人的催款律师函更有说服力。对此观点,业委会拒绝接受,即使地下人防车库有争议,也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争议,双龙物业作为业主聘请的为业主服务的管理公司,在收取地下人防车位管理费与租金后,没有权利代管租金,也没有权利拒绝业委会要求的将租金部分打入全体业主银行账户。业委会认为双龙物业此行为有潜在风险,也超出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畴。
2022年5月10日